第12章 借鸡生蛋(一)

    在栖凤城,有一种特别有名的茶,叫金凤茶,虽然比不上龙井等名茶,在栖凤城人眼中,此茶却别有一番风味。或许这便是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栖凤城人就喜欢这种涩中带着泥土清香的滋味。

    而所有金凤茶树中,有一株茶树王,每年只产茶一斤,是极品中的极品,宝贝中的宝贝。

    这茶树王,便是栖凤城头号恶霸的刘魁所有。而且此人极抠门,谁要想品他的茶,无异于抢他的地盘,要他的命。

    刘魁有个习惯,每天必要饮上一壶金凤茶。他这个习惯少有人知道,白暮雨却是个例外。

    别了江镜,白暮雨带着丝雨径直去了刘魁家。不出意外的话,这会这家伙正躲在屋子里喝茶呢。

    刘魁家有一个侧门,平日里没人走,也少有人看守。二人过来的时候,正好守门的小厮偷懒离开,白暮雨便当自己已经通报主人一样,直接闯了进去。

    丝雨知道这是刘魁的家,吓得一双腿直哆嗦。

    “小姐,咱们这样直接闯进去,不太好吧?”

    白暮雨白了她一眼,“怎么就不好了?”

    “咱们擅闯民宅,若是被发现了不好吧?”

    “笑话,本姑娘什么坏事都干,就是不干欺压妇孺和偷盗抢劫之事。你还怕他把咱们当成小偷抓起来?”

    路过一道半掩着的院门,白暮雨双手一推,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院中,数十人全都愣住了。

    突然,有人大叫一声,“是白暮雨。”

    大叫过后,惊呼的惊呼,抄家伙的抄家伙,躲墙角的躲墙角,弄得她好不尴尬。

    “那个……我是来找刘老爷的。”

    虽然这话很不要脸,但没有比这更管用的了。果然,院中立时安静下来。

    所有人同时僵住。有的人一条脚还抬在半空,做逃跑的姿态,确定不是来找自己麻烦的,手里的锄头咣当一声,落在地上,接着响起一声惨叫。

    白暮雨飞快地穿过人群,竟无一人阻拦。

    刘魁正在院中品茶,她鬼一样窜进来,只吓得他半壶好茶酒了一地,心疼得他脸都挤成了一团。

    “哎呀呀,白姑娘,什么风把您老吹来了?”

    刘魁扯起了笑容,由于心疼得紧,眉头仍旧挤着,样子滑稽得紧。

    “这不是数日不见,想刘老爷您了吗?”

    白暮雨笑容满面,刘魁吓得面皮一跳,见她盯着自己酒了的茶壶,斜退两步,将它挡住,“姑娘有事,知会一声便好,何劳您大驾?”

    “刘老爷误会了,今儿真没啥事,只是想借你贵宝地坐一坐。”谁都知道她与刘魁是一山不容二虎,她到这来,一是为了蹭茶,二是想躲一躲,谅一时半会,江家二人找不到她。

    “来人,”刘魁大喊一声,立时有名长得极美的丫环过来听候差遣。“给白姑娘搬把椅子过来。”

    那丫头离开不久,真的搬了把椅子过来,放在离刘魁两丈远的地方。白暮雨坐下,眼珠子还落在那掉在地上的茶叶之上。

    “上茶。”刘魁又喊了一声,还是那丫环,不多片刻,便端了壶茶上来,白暮雨一嗅,低声对丝雨道:这刘魁,果真是铁公鸡一只,连茶也不弄壶好的。

    丝雨心说,小姐,奴婢觉得刘魁没拿刀砍您就已经够良善的了,以往这二人一见面可就是非打即骂的,不过出于立场问题,她还是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

    二人就这样对坐着,相隔两丈远的距离,一个不安,一个淡然。

    终于刘魁忍不住了,他抬眼向着白暮雨道:“白姑娘,你在我这里呆着,白夫人不会担心吗?”

    刘魁怕白暮雨,方非却怕极了刘魁,每一回听说女儿与刘魁又闹出了什么过节,常会吓得脸色苍白,数日难眠,俨然一幅大病的模样。

    他倒不是关心方非,他是难受。看着白暮雨,他就会想到孙白薇,想到她吹弹可破的肌肤,摇曳生风的腰肢。一想到孙白薇他就恨白暮雨恨得牙痒。他怕自己此时忍不住拿刀向她劈过去。

    “不劳刘老爷你担心。”

    担心你个鬼啊,他是替自己担心好吧?刘魁挪了挪身子,重新换了个更加舒适的姿势,“白姑娘,时候不早了,我这……”望了眼身后高高的院墙,欲言又止。

    “你若有事,便忙去吧,我在这里呆会。”

    刘魁显然没听清,竖了竖耳朵,见她没有半点要走的意思,咬了咬牙,“白姑娘,刘某人若有得罪姑娘你的地方,还请你大人大量,不要计较。今日刘某还有要事,便不招待姑娘了。”

    “哦,不必你招待。我就在这里坐会。”

    有人说刘魁不要脸,他今天才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不要脸。刘魁站起来,因为太过用力,踢翻了他的紫砂茶壶,咣当碎了一地,身子猛地一抽,心疼那价值几千两银子的极品茶壶,双手紧握成了拳头,用尽全身的力量控制着自己。

    “白暮雨。”刘魁收起了假客套,忽觉得浑身舒畅无比,没想到以前二人简单粗暴的相处横式竟有这个功效。

    白暮雨奇怪地抬起头。

    “你说,你今儿来,到底要干什么?”

    白暮雨想了想,“谈生意。”

    生意?他没听错吧?白暮雨可是个连二两银子都拿不出来的人。跟他谈生意,他昨儿随便跟人谈了两句,便定下了几千两的生意。她拿什么跟自己谈?

    白暮雨忽略掉刘魁鄙视的目光,“听说你在东边有一大片地?”

    刘魁得意地昂起头,“这栖凤城有一半的地都是我刘某的,不知你说的是哪一块?”

    “方舟山旁边那块。”

    方舟山?刘魁闷着着想了半晌,才想起这所谓的方舟山,其实就是一片荒山。连名都没有,自打她弄到手,便给取了名叫方舟山,当时大伙笑她想当地主婆想疯了,热闹了好一阵。

    “是,那一大片都是我刘某人的。白姑娘想买?”

    白暮雨点了点头,“你开个价吧。”

    刘魁伸出一根手指,然后摇了摇,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不卖。”

    “我可以给你双倍的价钱。”

    刘魁又摇了摇他那根硕大的手指。

    “三倍。”一咬牙,白暮雨狠狠吐出这句话。

    白暮雨以为他又会摇那根大手指,没料想他突然把手指一收,“成交。”

    刘魁露出一个奸商成功算计对手后标准的微笑,“三万两银子,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白暮雨装模作样地在袖子里摸了摸,忽地大叫一声,“我的银票呢?丝雨,你瞧见我的银票了吗?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