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3章大爷给点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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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夫妻对拜后,花夜神整颗心,整个人,都属于李南方的了。

    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考虑。

    他想要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来对怼他小姨?

    好啊。

    身价亿万的美娇娘,绝对能把婚礼举办的比岳、贺兰两家联姻还要更大。

    至于花那么多钱,会不会引起长老会的不满,派人前来阻止,破坏,花夜神不会考虑。

    有伟大的王上在,那些老不要脸的就别想翻起浪花。

    理由很简单啊,谁家养的奴才,能像他们这样欺骗主人,让杨逍很为是个穷光蛋而自豪?

    啊,不对,不是自豪,是羞愧,羞恼成怒!

    那些人不来便罢,赶来?

    呵呵,就别想吃到直立黄瓜。

    但要举办一场力压岳,贺兰两家的超豪华婚礼,可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做到的。

    得提前做出大批量的准备。

    场地,酒宴,婚纱之类的问题,对花夜神来说根本不算问题。

    是问题的是,该邀请哪些重量级的嘉宾到场观礼。

    别忘了李南方希望他们的婚礼,能和岳梓童的婚礼,都是在七星会所内举办的。

    凡事,就怕个比较。

    到时候,如果岳梓童的婚礼上嘉宾如云,而花夜神的婚礼上只有小猫两三只不用李南方说什么,夜神姐姐自己就得一脑袋撞死在柱子上。

    丢不起这人啊。

    可问题是,就如美女永远都是紧俏资源那样,贵族圈里的嘉宾也是。

    几只手数来数去,在华夏能成为重量级的嘉宾,也就那么多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些嘉宾都应该接到了岳家,与贺兰家的请柬。

    不看僧面看佛面。

    在华夏,没有谁希望得罪岳,贺兰两家,所以届时肯定会前往婚礼上捧场。

    不是阴婚,而是正儿八经的活人大婚,必须得去露脸的。

    如此一来,所有的嘉宾都去岳梓童的婚礼上,又有谁来花夜神的婚礼上呢?

    在老一辈眼里来头很大的花总,撒出请帖后,估计那些豪门大族的家主,都该为此事而头痛不已了。

    唯有兵分两路,前往同一个地方,参加两场婚礼。

    于是问题又来了。

    派谁去参加岳梓童的婚礼,又派谁来参加花夜神的婚礼,就会成为家主们很难抉择的难题了。

    毕竟,每一个家族里,不可能出现两个威信相当的人。

    真心说,李南方提出要以婚礼来对怼岳梓童,不但是给她添堵,更是给各大豪门添堵。

    花夜神也很清楚这个道理。

    不过她不管。

    休说只是送丈夫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了,就算让她把天捅个窟窿只要她有这本事,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婚礼上可能只有小猫两三只?

    不要紧。

    只要有李南方,就好!

    花夜神也不会因此,就责怪那些豪门看不起她。

    只因她压根就看不起所谓的豪门。

    可不管怎么说,她都得在十几天内,为筹办这场盛大婚礼,而加班加点的工作。

    肯定会忙的要死,哪儿还有空陪某个小不要脸的在这儿鬼混?

    “等等。”

    就在花夜神挎着小包,快步走到门口时,李南方喊出了她。

    花夜神回头,故作无奈样子的耸耸肩“老公,又怎么了?”

    李南方有些

    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有钱没?”

    李老板现在可是亿万富豪,钱多的加上脚趾头都数不过来。

    不过他那都在岳梓童,隋月月和上岛樱花那儿呢。

    他匆忙回国时,一向大方的白大卫,也没给他多少钱现在全身上下可以说是分文全无了。

    没钱的男人,晚上能去哪儿浪?

    看着很是不好意思的李南方,花夜神掩口娇笑了足有半分钟后,才好不容易止住了。

    她知道,李南方和她要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回来了。

    不然,他以与花夜神举办婚礼来对怼岳梓童的计划,就会泡汤了。

    “这有什么好笑的?老公向老婆要钱话,不是天经地义吗?”

    也唯有李南方这种不要脸的,才能把吃软饭的话,说的如此振振有词。

    花夜神走过去,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了过去。

    李南方刚要拿,她却又缩了回来“给大爷笑一个。”

    放在昨天以前,从来都是婉约有礼,贵妇气质十足的花夜神,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她现在说出来了。

    就证明她现在很幸福。

    李南方可以做出无数恶心的事,来恶心别人,但他绝对舍不得打破花夜神的幸福。

    立即,他奴颜婢膝的样子,谄媚的笑着“谢大爷赏赐。”

    “嗯。乖。”

    花夜神强忍着笑意,咽下了想说的某些话,抬手伸向了李南方的胯下

    动作轻佻的。只想让李老板把她扑倒在地。

    也再次证明了色界前辈们常说的那句话“女人一旦放开了,天地都变了颜色。”

    “大爷,欢迎下次常来哦。”

    李老板很享受被美娇娘调戏的感觉,恋恋不舍的送到门口,倚在门框上,媚眼儿一个劲的抛,手指头还填进嘴里。

    恶心死了。

    花夜神走了。

    带着满满地幸福。

    就像知道李南方会在窗口注视着她那样,在挥手摆住一辆出租车,上车关车门时,给他来了个飞吻。

    这似曾相识的动作,让李老板想到了他的白牡丹。

    唉,男人就是这种东西。

    除非把他的第三根腿打断,不然他总是吃着碗里,再看着锅里的。

    十几分钟后,李南方悠悠嗒嗒的走出了连锁酒店,顺着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肋下夹着杨逍偷来的那包衣服,鞋子。

    几乎是陪着夜神姐姐睡了一整天,虽说他没少干那种有损体力的活,但因身体素质超级变态,此时不但没有该有的疲倦,反而精神百倍的。

    可能是因为肚子太饿的缘故?

    一整天都和花夜神腻在床上,水都没喝一口,又是在重体力下,肚子不饿才怪呢。

    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小饭馆,李南方决定先去那儿垫垫饥。

    手里这团衣服怎么办?

    不能总夹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爷们儿的,却夹着一身女人穿过的行头招摇过市,会被人误以为坏人的。

    根据李南方对女士服装的眼光来判断,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贵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买的。

    仅仅是这双鞋子吧,没有个三两千的是别想买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断定,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小资。

    他倒是想把衣服还回去,也听杨逍说起过,这是从连锁酒店对过的医院里偷来的。

    可他没法还。

    一来是

    杨逍并没有说,是从哪栋楼的更衣室内偷的。

    二来是失主肯定报案了,他这时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罗,要接受法律严惩的。

    那么想来想去,李南方唯有把这身衣服扔掉。

    再衷心祝愿那位丢衣服的美眉,赶紧去买彩票,说不定就能中大奖了呢。

    快走到小饭馆时,李南方看到路边有绿色垃圾箱了。

    小饭馆十五米内,必有垃圾箱。

    “唉,抱歉了。”

    李南方叹了口气,拿起衣服正要投进垃圾箱内时,却听背后有人冷冷地说“一声抱歉,就能弥补蒋默然失去它的悲伤吗?”

    李南方的眉梢眼角,猛地一抖,扔衣服的动作僵硬在了半空。

    足有十秒钟后,他才缓缓回头,就看到一个算不上伟岸的身影,缓步走上了小饭馆的台阶。

    和荆红命这种人在一起吃饭,就是一种折磨。

    第一,他总是会主动请客,却不会点能让人吃饱的饭菜。

    第二,他就像个哑巴,吃饭时从来都不说话,细嚼慢咽还很有规律的样子,会让人觉得他就一台吃饭机器。

    第三,他可能在生气。

    在他走进小饭馆内时,李南方是有机会逃走的。

    可他不能逃跑,不然用不了半小时,大街小巷就会贴满缉捕他的通缉令。

    再说,这是真心关心李南方的人。

    不然,人家为毛帮他养情人呢?

    所以李南方唯有抱着衣服,乖乖坐在他对面,看着他那笔在菜单上,总是勾画那些姜汁藕,皮蛋豆腐之类的。

    难道,他不知道李老板当前急需大鱼大肉来进补吗?

    更可气的是,他就点了两个菜,要了一碗白饭,视服务生那几乎要翻出眼眶的白眼为无物。

    这是摆明了他吃,李南方看。

    李南方还不能发脾气。

    长辈给你颜色看时,你却梗着脖子耍性子,那纯粹是找抽。

    幸好,荆红命也不是太冷血的人。

    用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盘子,一个碗都吃的比狗舔的还干净后,才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对一手捂着肚子,不住咽口水的李南方说“等会儿,会有人陪你吃饭,喝酒。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哪怕用酒水洗澡,那个人也只会花痴的看着你。”

    他没说那个人是谁。

    李南方也没问在外面时,荆红命就已经说过了。

    “十叔,我现在不想暴露回国的消息,倒不是故意瞒着您”

    李南方刚说到这儿,就被荆红命打断“我知道。不用说了。”

    李南方还是说“我也不知道这身衣服,会是、是她的。这衣服,是一个大魔头替我偷来的。”

    “你先闭嘴,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就在李南方刚故作随意的去拿水杯时,荆红命却抢先端走了水壶,开始给他讲故事。

    荆红命觉得,李南方唯有在又累又饿时,才会对蒋默然的故事记忆深刻。

    李南方只好挠了挠耳朵,表示洗耳恭听。

    刚开始听时,他还因肚子越来越饿而心神不定。

    但听了片刻后相信有人拿刀子搁在他脖子上,让他去吃饭,他也不会吃了。

    得知蒋默然对他这样用情,把对他的思念都寄托在那双鞋子上后,李南方假如还有心思去吃饭,那么他还算是个人吗?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荆红命拿出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了一颗。

    李南方想了想,才说“我会告诉她,只要她不嫌弃我是个有妇之夫,我就会对她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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