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拜于向阳所害
“念念、程景默!”
于向念一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人,肩上扛着一袋米,一只手扶着这袋米,手里还拿着五根糖葫芦,另一只手拎着一桶油、一块五花肉和一袋红糖。
程景默走出去将男人肩上的米接下,“怎么又买东西了?”
“又不是给你的,给我妹妹和小杰买的。”
这个男人正是于向念的三哥,于向阳。
说起来,于向念和程景默的婚姻,要拜于向阳所害!
于向阳和程景默两人都是部队里的尖兵,程景默甚至在很多方面超出了于向阳。
于向阳心傲气高的人,自然不服气,什么都跟程景默比较,在家里面提起程景默的次数也多了,于家顺心里也就记下了这个人。
在一次军区大比武的时候,程景默表现出色,引起了于家顺的注意。
一问下属才知道,这人就是程景默。
于家顺就开始暗中关注着程景默,越关注越喜欢,还让于向阳把程景默约到家里来吃饭。
这场被家里人安排的婚姻就这样开始了。
想到这糟心的婚姻,再看眼前这两个男人,于向念还没下去的火烧的更旺了,说话也没什么好语气,“你来干什么?”
她这态度反而没引起于向阳的怀疑。
他妹妹就是这么傲慢无礼的人!
“啧!三哥一个多月没见你,来看看你都不行?”说着将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于向念,“山楂的、酸枣的,都是你爱吃的,留两串给小杰。”
“谁爱吃糖葫芦了!”她又不是小孩!
当看到于向阳满头大汗的样子,她还是伸手接过了糖葫芦。
于向阳又将手里的那些东西递给了程景默,“念念爱吃青椒肉丝,我爱吃红烧肉,放上点土豆一起炖!”
程景默睨着他,“你来做?”
于向阳说:“我得跟我妹聊聊,看你有没有欺负她!”
程景默没再说什么,拎着油和肉进了厨房,厨房里传来了切菜的声音。
于向念吃着一串酸枣糖葫芦,“你进去帮他,他都受伤了,还让他做饭。”
于向阳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大大咧咧的说:“不就被捅了一刀,他当时都能追着罪犯跑几百米将人制服了,这都过了十多天了,做个饭怕什么!”
于向念说:“他的伤口崩开又流血了。”
“那又怎样?他就是再中一刀,做个饭也不在话下!”
看着于向阳不为所动的样子,于向念也勉强不了他,“那下次你被人捅了一刀,也别娇气,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于向阳:“···”
不愧是他妹妹说出来的话!.
可怎么感觉有点偏心程景默呢?
于向念吃完一串糖葫芦,心情好了不少。
她将剩下的四串放进一个茶缸里,起身去厨房帮忙。
刚走到厨房门口就被于向阳拦住了,“你都怀孕了,哪能做这些事!”
于向念翻了一个白眼,“谁说我怀孕了?!我跟程景默清清白白的!”
于向阳一怔,嘴皮动了动,好一会儿才支吾出几个字,“是···是丁云飞的?”
接着,他脸色一变,攥起一只拳头打在自己的另一只手心上,“老子非去弄死他!”
说完,转身就要去打人!
于向念简直佩服他的脑回路,一把拽住他,“我没怀孕!”
“啊?!”于向阳表情瞬间千变万化,“那我一大早就听人说你怀孕了?”
“程景默,我妹到底有没有怀孕?”于向阳对着站在案板边,稳如老狗,事不关己的正在切肉的程景默问到。
“我不知道。”程景默回。
于向阳只能又看向于向念,眼里是疑惑、茫然。
于向念原本只是想给那个吴医生添堵,没想到这些家属的传播力这么大,才一天时间,连于向阳这个不住家属院的人都知道了。
她很郑重的说:“真没怀。”
两人看不到,程景默在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眉头都松了下来。
“那怎么大家都说你怀孕了?”于向阳问。
于向念拉起于向阳来到了堂屋里,详细讲了一下昨晚的事。
于向阳恍然大悟的点着头,于向念看出来了,原来于向阳也知道吴医生,肯定也知道程景默和吴医生的关系。
看来,那些家属说的是真的。
“跟我讲讲吴医生的情况。”于向念没什么情绪的说。
于向阳挠挠头说:“我也太了解这个人。听说是叫吴晓敏,是个下乡的知青,又是我们政委媳妇的侄女。因为懂一点医术,刚好家属院的卫生所缺医生,就和村里打了招呼,借到卫生所里,给这些家属治个头疼脑热的小病。”
于向念想试探一下家里人的态度,便问:“哥,你说要是我跟程景默离婚,怎么样?”
于向阳瞪大眼,摇着头,“不怎么样,程景默可是咱爸千挑万选给你的男人,你要想离婚,他会打断你的腿,你忘记你结婚前他说的话了?”
于向念苦恼。
看来,离了婚回家里是不可能了,她还要躲着点她爸。
小杰这时候回来了,一下子扑进于向阳的怀里,“向阳叔!”
于向阳抱着他转了几圈才放下他,“一个月不见,长高了。”
“我每天都好好吃饭呢!”
于向阳摸摸他的头,“不错,快去厨房帮你叔做饭。”
于向念说:“你咋不去?使唤一个小孩。”
于向阳笑笑,“那我也去!”
就这样,三个男的在厨房忙碌着,于向念颓废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吃饭,想着离婚后该怎么办。
饭做好了,桌上摆了四个菜,红烧肉、青椒肉丝、炒西葫芦、凉拌黄瓜和一个青菜汤。
西葫芦和黄瓜都是自家小院里种的,很新鲜。
肉是于向阳带来的,那块肉估计有四斤左右。
南城是沿海的南方城市,气温较高,那肉放到明天早上就会坏。
程景默将肉全部做成了红烧肉,满满一小盆。
这个年代吃的饭还不是纯纯的白米饭,是掺着玉米碜子一起蒸的,也有的家庭是掺着红薯、土豆、高粱等。
在这个一般家庭好几个月才吃一次肉的年代,这样的一顿饭算是奢侈了。
可大家都准备吃了才发现,家里的碗不够了。
于向念一转头就看见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人,肩上扛着一袋米,一只手扶着这袋米,手里还拿着五根糖葫芦,另一只手拎着一桶油、一块五花肉和一袋红糖。
程景默走出去将男人肩上的米接下,“怎么又买东西了?”
“又不是给你的,给我妹妹和小杰买的。”
这个男人正是于向念的三哥,于向阳。
说起来,于向念和程景默的婚姻,要拜于向阳所害!
于向阳和程景默两人都是部队里的尖兵,程景默甚至在很多方面超出了于向阳。
于向阳心傲气高的人,自然不服气,什么都跟程景默比较,在家里面提起程景默的次数也多了,于家顺心里也就记下了这个人。
在一次军区大比武的时候,程景默表现出色,引起了于家顺的注意。
一问下属才知道,这人就是程景默。
于家顺就开始暗中关注着程景默,越关注越喜欢,还让于向阳把程景默约到家里来吃饭。
这场被家里人安排的婚姻就这样开始了。
想到这糟心的婚姻,再看眼前这两个男人,于向念还没下去的火烧的更旺了,说话也没什么好语气,“你来干什么?”
她这态度反而没引起于向阳的怀疑。
他妹妹就是这么傲慢无礼的人!
“啧!三哥一个多月没见你,来看看你都不行?”说着将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于向念,“山楂的、酸枣的,都是你爱吃的,留两串给小杰。”
“谁爱吃糖葫芦了!”她又不是小孩!
当看到于向阳满头大汗的样子,她还是伸手接过了糖葫芦。
于向阳又将手里的那些东西递给了程景默,“念念爱吃青椒肉丝,我爱吃红烧肉,放上点土豆一起炖!”
程景默睨着他,“你来做?”
于向阳说:“我得跟我妹聊聊,看你有没有欺负她!”
程景默没再说什么,拎着油和肉进了厨房,厨房里传来了切菜的声音。
于向念吃着一串酸枣糖葫芦,“你进去帮他,他都受伤了,还让他做饭。”
于向阳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大大咧咧的说:“不就被捅了一刀,他当时都能追着罪犯跑几百米将人制服了,这都过了十多天了,做个饭怕什么!”
于向念说:“他的伤口崩开又流血了。”
“那又怎样?他就是再中一刀,做个饭也不在话下!”
看着于向阳不为所动的样子,于向念也勉强不了他,“那下次你被人捅了一刀,也别娇气,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于向阳:“···”
不愧是他妹妹说出来的话!.
可怎么感觉有点偏心程景默呢?
于向念吃完一串糖葫芦,心情好了不少。
她将剩下的四串放进一个茶缸里,起身去厨房帮忙。
刚走到厨房门口就被于向阳拦住了,“你都怀孕了,哪能做这些事!”
于向念翻了一个白眼,“谁说我怀孕了?!我跟程景默清清白白的!”
于向阳一怔,嘴皮动了动,好一会儿才支吾出几个字,“是···是丁云飞的?”
接着,他脸色一变,攥起一只拳头打在自己的另一只手心上,“老子非去弄死他!”
说完,转身就要去打人!
于向念简直佩服他的脑回路,一把拽住他,“我没怀孕!”
“啊?!”于向阳表情瞬间千变万化,“那我一大早就听人说你怀孕了?”
“程景默,我妹到底有没有怀孕?”于向阳对着站在案板边,稳如老狗,事不关己的正在切肉的程景默问到。
“我不知道。”程景默回。
于向阳只能又看向于向念,眼里是疑惑、茫然。
于向念原本只是想给那个吴医生添堵,没想到这些家属的传播力这么大,才一天时间,连于向阳这个不住家属院的人都知道了。
她很郑重的说:“真没怀。”
两人看不到,程景默在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眉头都松了下来。
“那怎么大家都说你怀孕了?”于向阳问。
于向念拉起于向阳来到了堂屋里,详细讲了一下昨晚的事。
于向阳恍然大悟的点着头,于向念看出来了,原来于向阳也知道吴医生,肯定也知道程景默和吴医生的关系。
看来,那些家属说的是真的。
“跟我讲讲吴医生的情况。”于向念没什么情绪的说。
于向阳挠挠头说:“我也太了解这个人。听说是叫吴晓敏,是个下乡的知青,又是我们政委媳妇的侄女。因为懂一点医术,刚好家属院的卫生所缺医生,就和村里打了招呼,借到卫生所里,给这些家属治个头疼脑热的小病。”
于向念想试探一下家里人的态度,便问:“哥,你说要是我跟程景默离婚,怎么样?”
于向阳瞪大眼,摇着头,“不怎么样,程景默可是咱爸千挑万选给你的男人,你要想离婚,他会打断你的腿,你忘记你结婚前他说的话了?”
于向念苦恼。
看来,离了婚回家里是不可能了,她还要躲着点她爸。
小杰这时候回来了,一下子扑进于向阳的怀里,“向阳叔!”
于向阳抱着他转了几圈才放下他,“一个月不见,长高了。”
“我每天都好好吃饭呢!”
于向阳摸摸他的头,“不错,快去厨房帮你叔做饭。”
于向念说:“你咋不去?使唤一个小孩。”
于向阳笑笑,“那我也去!”
就这样,三个男的在厨房忙碌着,于向念颓废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吃饭,想着离婚后该怎么办。
饭做好了,桌上摆了四个菜,红烧肉、青椒肉丝、炒西葫芦、凉拌黄瓜和一个青菜汤。
西葫芦和黄瓜都是自家小院里种的,很新鲜。
肉是于向阳带来的,那块肉估计有四斤左右。
南城是沿海的南方城市,气温较高,那肉放到明天早上就会坏。
程景默将肉全部做成了红烧肉,满满一小盆。
这个年代吃的饭还不是纯纯的白米饭,是掺着玉米碜子一起蒸的,也有的家庭是掺着红薯、土豆、高粱等。
在这个一般家庭好几个月才吃一次肉的年代,这样的一顿饭算是奢侈了。
可大家都准备吃了才发现,家里的碗不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