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68章 总有刁民想害朕

    谭之诺轻轻笑了一下,“她不是不知道会被拆穿,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被拆穿。

    她这般折腾,从另一方面讲,可是免费在帮新戏做宣传,林导应该高兴都来不及,绝对不会那么快配合我们。

    等这个事情在网上炒上个几天,她热度也蹭够了,到那时林导就是配合我们,给出打脸证据,那又如何,到那会儿,关注这个事情的人,肯定没有现在多,她再敷衍着糊弄一下网友就行了。

    毕竟前面,她又赚足了人气。”

    是的,谭亦岚打死也没有想到林延年这个没脑子的,竟然会这么快就配合谭之诺,把证据给了她!

    “谭之诺不会真的和林延年有一腿吧?”何玲怀疑地问道。

    不然但凡有点儿脑子的,怎么会这么快就把这件事情给处理了?

    要知道,谭亦岚的人气可不是盖的,她身上的话题带出来的热度,可比剧组正二八经去宣传的效果要好得多。

    现在证据一甩出来,不出两天,这个热度就下去了,时间这么短,宣传效果可想而知。

    “如果说林延年和她有一腿,我宁愿相信何文誉和她有一腿。”谭亦岚阴恻恻地说道。

    林延年对谭之诺似乎很照顾,却没有半点儿暧昧之情,谭亦岚也想不明白,谭之诺身上究竟有什么魔力,让这些男人都这般为她?

    演技精湛,为人礼貌低调谦卑的谭之诺,林延年本身就挺喜欢的,更令他忌惮的是她背后的男人。

    是的,别说是谭亦岚,就是谭之诺,恐怕也没有想到,促使林延年这么积极配合的原因,竟然是墨宸熠,

    开玩笑,墨宸熠可是在悄无声息间,就已经成为《心魂》最大的老板。

    有人欺负老板娘,他却为了新戏的宣传,置老板娘的名声于不顾?

    这种捡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他又不是谭宗伟那个脑残的,怎么可能干这种事情?

    网友们的热情激情,向来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当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清楚了之后,谭之诺的粉丝乘势将谭亦岚的粉丝“追杀”得丢盔弃甲。

    然后没过两天,这个事情也就这样落下帷幕。

    谭亦岚并没有在这次的事件中,蹭到她想要的人气,而谭之诺却因为一条过的出色表现,让大家对《心魂》中她的表现,充满期待。

    一个个都表示,期待《心魂》早日杀青,早日播放,好让他们看看一条过,过过瘾。

    其实对于剧组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宣传了,只要观众对这部戏有所期待,播放后的收礼率绝对不会低。

    “谭小姐,你这天天的是干嘛呢?”化妆的小姐姐见谭之诺,每天都要拿一块小磁铁,像雷达在扫描一样,把她要穿的衣服和鞋,仔仔细细地扫一遍,不由好笑地问道。

    谭之诺手上的活儿没有停留下来,依旧忙着,“小心点儿总没错。”

    “噗……谭小姐,你是不是想像力太丰富了?还是你有被迫害妄想症?从我来到剧组,就天天都看到你拿着个磁铁扫这扫那的,也没见你扫出什么东西来呀。”

    新来的化妆师小姐姐,和谭之诺处得还行,虽然谈不上很亲密,却不会像其他人那般像仇人似的。

    她觉得谭之诺的行为,太夸张了,每天都没有扫出东西来,她每天还是坚持把要穿的东西,都仔仔细细地排查。

    如果你有过差点儿因为自己的不够细心,而失去生命的经历,相信从那之后,你就再也不会因为嫌麻烦,而偷懒,却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剧组的人际关系氛围,于自己不利,不管是谭亦岚,田茜,还是傅乔薇,还是其他的人,都有可能暗地里对自己下手。

    这些话,谭之诺并没有对化妆师小姐姐说,她只是笑了一下,淡淡说道,“我这并不是被迫害症的表现。”

    “那你天天觉得好像总有刁民想害朕一样,这不是……”化妆师小姐姐话还没说完呢,就看到谭之诺直起身子,而她手中的磁铁上,吸着三只极细极细的短针。

    这种针,看上去有点儿像做针灸的针,光靠眼睛去找去查,是很难查找到的。

    若是没留意,它们有可能会穿过皮肤,如果刚好皮肤被穿破的位置,是血管的位置……

    谭之诺看着这三根针,眼神瞬间阴沉下来,就是不知道,这是出自谁的手?

    “我去!还真有刁民想害朕啊,”化妆师小姐姐大张嘴巴,缓了好一会儿才把能活生生塞下一颗水煮鸭蛋的嘴半拢回来,“谁啊,这么恶毒,用这么细的针,万一要是整根都扎进身体里,这不是要人命么?

    谭小姐,这完全就是谋杀啊。”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她这样讲,好像没错,也许是她太过夸张的表情,让谭之诺嘴角暗暗抽搐,“姑娘,你是片子看多了吧?”

    化妆师小姐姐不服气,准备好了长篇大论,正想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呢。

    却见谭之诺又拿着她的小磁铁,弯腰准备去扫她一会儿要穿的鞋子。

    “才刚在衣服找出细针来,我就不信,有人会同时在鞋子,也下暗手了,你想想这多多此一举?衣服上的针,就足达目的,这种事情做得越多,露出破绽也就越多,傻子才会用这种自我暴露式的手段来……”

    小磁铁上被吸出来的图书钉,让化妆师小姐姐连话都说不下去了,她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出手的人,是聪明还是蠢笨?

    聪明,是因为,看这样子,出手的人是怕衣服上的针,万一没扎到谭之诺,毕竟古代的衣服都偏宽松,所以才在鞋子里放上图书钉,以防万一。

    鞋子必须得合脚,所以只要一穿上,必定中招。

    所以,那个人为什么不直接在鞋子里放上图书钉就好,何必要在衣服上也放三只针?

    蠢笨,是因为,为什么要搞两个一模一样的手段?难不成是在玩扎一送一么?

    怎么看都觉得这安排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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